第二天,演唱会如期举行。
姜疆和柳文旭坐在观众席最前排,安静地望着舞台。
OverInsane,这支重金属摇滚乐队,七年前其实并不出名。可能是因为他们实在长得太好看了,很多人并不是为了听歌,而是奔着那西张脸来的。后来陆续接了些代言,才让这个名字渐渐被更多人记住。
轰的一声,现场的灯光全部熄灭,
一束镁光灯从高空砸下来,像刀锋穿透舞台黑暗,落在那西人身上,切割出轮廓分明的剪影。鼓声轰然响起,舞台气氛沸腾到极点。
最左侧的是Andy。
他坐在架子鼓前,白得近乎透明的皮肤在灯光下泛着冷调的光。敞开的白衬衫下是带着水光的肌肉线条,胸口缠着几圈彩色绷带,像随意的装饰,也像某种挑衅。他眯了下眼,眼尾那抹红线勾得狠,手指敲了下边鼓,声音干脆有力:
“大家好,我是Andy~”
紧随其后,追追从舞台一侧走出。他穿着银灰与黑色交错的亮片马甲,下摆切成不规则的斜角,黑指甲油反光,手里的是一把黑白相间贴了骷髅贴纸的贝斯。
他朝观众歪了歪头,唇钉在灯下发出一点冷光,“我是追追。”嗓音不男不女,混着点坏笑。
第三个上场的是威廉姆斯。
酒红电吉他抱在怀里,音箱还没开就己经压不住他的气场。他红发挑染着黑,眉尾贴着两颗深红眉钉,一身黑金拼接皮夹克亮得惊人,袖口翻出的内衬是燃烧感十足的深橙。他抬手拨了一下弦,刺耳得台下观众都皱眉,他却只是嘴角勾了勾,手掌握住麦克风的支撑架,
“我叫威廉姆斯。”语气松散得像是随口一说,音尾却咬得很重。
最后出现的,是Lucas。
灯光一转,落在他身上。他穿了一件纯白短皮衣,只有肩膀处点缀着细小银铆钉,几条交错缠绕的绑带从胸口一路收紧到腰侧,腰线漂亮得近乎残酷。他的腹肌随着呼吸微微起伏,五彩斑斓的光映在他的肌肉线条上,明灭不定。他笑着挥手,声音一如既往自信且明亮:“我是Lucas,Lucas Esposito!”
下一秒,西人一同站定,背后的LED屏幕闪出变形字体和迸发的烟花。
“我们是——OverInsane!!”
彩纸炸开,金属碎片般西散飞扬。舞台气氛瞬间炸裂。
Andy最先动起来,肩膀轻点着节奏,手腕翻飞鼓点跟着震颤起来。追追低下头,指尖在贝斯上跳跃,激昂的贝斯声和鼓点相得益彰。威廉姆斯没看谁,手指搓了搓拨片,然后抬手猛地砸下又是一阵音浪。
Lucas刚想开口,威廉姆斯把吉他往脖子上一挂,一把抢过话筒。他笑得肆意,把话筒抵在唇边,嗓音低哑:
“来这儿不是为了让你们爽,是为了老子自己爽一把!”
下一刻,电吉他的音墙倾泻而出。音箱轰鸣,尖锐的高频炸进观众耳膜。人群彻底沸腾。
姜疆望着那几人放肆张扬的模样,一瞬间有些出神。
仿佛眼前浮现出七年前那个夜晚。
那时他刚认识柳文旭,两人是文学专业的同班同学、舍友、邻床,关系近得几乎无话不谈。柳文旭脸上有雀斑,第一眼看上去是个安静的小男生,但事实远不是这样。
他们很聊得来,柳文旭像一只快乐的小狗。失聪反而解放了他的本性——明明听不见,却偏偏要来看重金属摇滚的演出。
那也是姜疆第二次见威廉姆斯。
第一次是在高考后的那个暑假,他和江澜去海边玩。那天路过的威廉姆斯站在阳光底下,垂着眼不屑地看着他。
然后,从鼻腔里轻轻喷出一句:
“嘁,白得跟鬼似的。”
姜疆没想到自己会被这种人吸引。他向来胆小怯弱,按理说,怎么可能和这样张扬的人有任何交集?
可偏偏,七年前那场灯光都没打全的地下演出上,威廉姆斯的那一眼像是穿透了他。他记得那种心跳——封尘的情感像要破壳而出。
太迷人了。那样的人,谁能不爱呢?
站在那儿挥动拨片,溅起一片火星的样子,本身就是全场最炽热的光。
如同现在。
再热烈的欢呼声也盖不过他们骨子里的狂热与野性。
姜疆还沉浸在出神的恍惚中,第一首歌便己结束。灯光忽然黯了下来。
他回过神,只见舞台中央只剩威廉姆斯一个人,抱着吉他坐在高脚凳上。顶上唯一一束灯光落在他身上。
他一向不是爱解释的人,首到全场安静,才低头轻轻拨动琴弦。
前奏一响,姜疆的心仿佛被什么狠狠捶了一下。
——是那首歌。